“互联网+”背景下税收征管工作研究
“互联网+”,是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作为全国纺织服装行业的重要基地,以常熟服装城为代表的大型专业市场,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发展成为现代化网络销售服务平台。
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税收征管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网络经济活动的虚拟性,造成收入额及收入来源确定难,纳税主体界定难,税务稽查实施难,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有待提高。
近年来,常熟地税系统虽然在征管信息化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但是针对自然人的网上涉税服务范围偏窄,仍然存在税收遵从风险或执法风险。例如,纳税人办理退税、税收优惠申请等涉税事项,需要递交纸质资料,全程到实体办税场所。
征管现实要求税务机关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与云计算、大数据等广泛对接,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先进税收管理理念的有机融合,稳步走上税收管理现代化之路。
“互联网+纳服”:构建信息化条件下的纳服体系
纳税服务位于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前沿。在“互联网+”时代,纳税服务的根本目标,是更好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纳税服务质量,降低纳税人税法遵从成本,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一是深度整合涉税服务职能和信息。按照信息采集、审核、加工、使用的要求,将分散的纳税服务职能整合优化,搭建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核心的信息交换平台。盘活、整合分散在纳税服务一线的信息流和业务流,增强各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性和功能关联性,以大数据分析为支撑,通过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导入第三方数据,为税收情报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加快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平台。运用电子认证、物联网等网络信息技术,尽可能扩大网上办税范围。力争使所有涉税申请事项都可以网上递交、网上审批、网上备案,办理流程网上可视,做到涉税事项全程网上流转,真正实现非接触式纳税服务。进一步拓展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的功能,打破现场办税的时空限制,解决网上办税票据出具难等问题。
“互联网+风控”:搭建基于云计算的风控平台
一是健全第三方信息获取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推动建立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金融部门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银行账户和大额资金交易信息,控制纳税人涉税现金交易。互联网交易平台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加强对媒体发布的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二是建立统一全面的数据库。将第三方信息和分散在税务机关内部的数据,按一定的取数标准存储在一起,建立统一、完整的数据库,为实现有效风险识别奠定数据基础。三是推进涉税信息情报管理。建立与风险管理相配套的情报管理体系,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信息分析加工、情报转化交换、知识管理等环节的管理。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和规程,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建立涵盖税收业务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
“互联网+稽查”:开创信息化稽查管理新格局
构建以数据挖掘技术为基础的选案系统。近年来,发达国家率先将数据挖掘技术引入税务稽查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所谓数据挖掘技术,是指从存储在数据库的海量信息中挖掘出有用数据。应用数据挖掘技术,从税务机关掌握的大量纳税人信息中理出有用线索,为税务稽查工作提供支持。为此,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从目前稽查案源筛选工作存在的疑难问题出发,提出相应的关联规则方法,为建立稽查选案信息系统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建立合理的稽查选案判别指标体系,对关联后的每一类企业进行指标计算,与逃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特征进行比对,选出需要重点稽查的目标对象。开发能够实时交换数据的查账系统。在信息化条件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了电子记账,数据日益复杂。税务机关现有的查账系统已无法满足稽查工作需要,亟待开发一套全新的查账系统,实现与企业财务软件实时数据交换。同时,实现与涉税风险控制系统关联,便于税务机关随时发现疑点,及时向纳税人发出涉税风险提醒。为此,一是利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的成果,将数据导入新系统中加以应用。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规定财务软件开发企业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预留与税务机关对接的接口,使财务软件与查账系统无缝对接。三是做好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数据存储服务器应与外网物理隔离,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均指定专人负责,仅供税务机关使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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