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主要承担政府委托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QS检验,企业委托的国内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认证检验、国际认证检验,社会各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贸易验货,以及各类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0个岗位共12名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应聘者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一级职业资格)者放宽至45周岁。
应聘者凡所持职称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相近者,均可以认可。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2012年7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开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任何方式的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1日至22日,9:00-11:00、14:00-17:00
地点: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420)
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等,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7月27日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依据,不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预计于8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将与资格审查结果一并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按招聘岗位分为财务、人力资源、检测技术三个大类分别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仅为计划招聘人数3倍,或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上述比例的,入围人员名单按淘汰成绩排名末位者后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结果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岗位层次分别确定。招聘条件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含一级职业资格)的岗位采用答辩形式,根据应聘者对招聘岗位认知、工作经历与业绩、职业规划等方面陈述和答辩,对其科研(管理)能力、工作实绩、任职资历及职业素质进行综合评估;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包括职业素质、沟通协调能力、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和业绩、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5125859(联系人:陈炜)
单位网站http: //“通知公告”栏目
监督电话:0571- 8502739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主要承担政府委托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QS检验,企业委托的国内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认证检验、国际认证检验,社会各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贸易验货,以及各类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0个岗位共12名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应聘者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一级职业资格)者放宽至45周岁。
应聘者凡所持职称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相近者,均可以认可。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2012年7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开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任何方式的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1日至22日,9:00-11:00、14:00-17:00
地点: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420)
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等,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7月27日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依据,不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预计于8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将与资格审查结果一并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按招聘岗位分为财务、人力资源、检测技术三个大类分别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仅为计划招聘人数3倍,或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上述比例的,入围人员名单按淘汰成绩排名末位者后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结果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岗位层次分别确定。招聘条件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含一级职业资格)的岗位采用答辩形式,根据应聘者对招聘岗位认知、工作经历与业绩、职业规划等方面陈述和答辩,对其科研(管理)能力、工作实绩、任职资历及职业素质进行综合评估;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包括职业素质、沟通协调能力、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和业绩、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4号楼(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5125859(联系人:陈炜)
单位网站http: //“通知公告”栏目
监督电话:0571- 8502739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附件:
1、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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