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没开发票的房产如何缴纳营业税
【问题】
我2002年购买的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当时对方没有开具发票给我,现在我想转让该套房产,请问我该如何缴纳营业税?
【解答】
首先,这套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了144平方米,应属于非普通住房;其次,从购房时间来看,已经超过2年,应可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规定,对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因此,对您转让的这套房产,若不能取得购房的原始发票,则不能享受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而应按照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