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调研北京营改增 防止国税地税“两不管”
以主要倚赖“中国制造”而发展壮大的“中国服务”,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昨天,“第四届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新闻发布会”间隙,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铭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美国目前对创造就业很在乎,很多(中国服务外包的)发包都是由投资带来的,美国是最大的发包国家,因此,(对中国)必然有影响。”
周铭呼吁国家能够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来扶植一些本土的领军型服务外包企业。
整体影响仍有待评估
对于美国“制造业回归”战略带来的影响研究,已经成为中国决策者们重点关注的领域。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处长姜义茂昨日对记者表示,现在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很多相关负责人都在传看《第三次工业革命》,并评估其对中国未来的影响。
姜义茂分析,总体上今年服务贸易总额在下降,比如其中占比较大的旅游和运输,下滑程度都比较大。但是,“服务外包”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形式却表现出了不同的走势。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企业技术创新需要不断更新软件,使得这个发包方市场本身比较大。其次,发达国家为了降低成本,将一部分低端服务领域转入发展中国家,也是必然的商业选择。这两个刚性条件,使得服务外包企业在危机来临时能保持增速,发展势头始终没见下滑。
“2008年,大家本以为日本市场会受到影响,事实上基于这两个原因最终也没受到影响。”姜义茂说。
即使在欧债危机的大环境下,中国服务外包仍然逆市成长。据商务部服贸司最新业务统计,1~7月我国共签订服务外包合同72853份,合同金额320.3亿美元,同比增长58.1%;执行金额231.9亿美元,同比增长52.7%。其中,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合同金额223.5亿美元,同比增长47.9%;执行金额161.4亿美元,同比增长46.1%。
而对于美国“制造业回归”对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整体影响,姜义茂认为还只是“帽子大,步子小”,并不至于短期内造成根本性的转变。
周铭也透露,中国的服务外包企业也正在通过积极的海外并购以规避这类问题。印度企业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其服务外包产业都已经渗透到欧美国家本土企业之中了。
培养领军企业
领军企业的发展不够强大,仅靠企业总体数量的迅速增长带来的规模成长,是包括周铭在内的中国服务外包政策推动者们的忧虑所在。
周铭向记者披露了一组数据,2008年做《中国服务外包领军和成长型企业》报告时,10家领军企业占据了整个产业量的1/3,成长型企业占1/3,剩下的1/3为其他类型企业,还算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结构。到2009年,这个结构变成,领军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各占据了整个产业量的12%,剩下的76%都为新成立的小企业。
“因为我们有大量的企业都是新成立的,数量增长,不是原有企业本身的发展壮大。”周铭呼吁国家重视扶植本土服务外包企业,“比如华为现在就走IBM/Intel的从产品转向服务的转型之路,带动给其做外包的包括中软等供应商,若中国有一批领军企业成长为全球前20的大企业,就能带动一批本土的中小企业供应商。”
周铭建议企业积极并购发展壮大,同时国家也应该调整目前“普惠制”的产业政策,转变对重点企业行业领域扶植:比如在并购、融资、外汇手续上的便利化支持,此外,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需要有所倾斜。
作为第一个进行“营改增”试点的国税、地税分设地区,北京的经验为即将开展试点的江苏、安徽、广东等地区提供了难得的经验以及教训。
在北京“营改增”即将满月之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先后调研了北京的试点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4日称,国税总局局长肖捷9月20日带队在北京实地调研“营改增”。北京日报昨天亦报道,9月24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一行到京检查北京“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情况。
两部委都对北京试点的准备和进行情况加以肯定。王军认为北京税制转换平稳顺利;肖捷则表示,北京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地区,也是第一次在国税和地税机构分设地区开展的试点,具有特殊意义。
防止“两不管”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认为,北京市试点中所反映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很大原因在于国地税机构分设,因此对纳税人的征管和服务从地税向国税传导时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损失。
根据北京市财政部公布的数据,试点启动之前,全市纳入试点的企业共100403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5509户,小规模纳税人74894户,小规模纳税人的规模是一般纳税人的近三倍。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此前的采访中发现,国地税部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服务质量不及对一般纳税人。有一定比例的小规模纳税人并没有收到来自国地税主管部门的任何通知,更不知道企业划归国税后的新专管员是谁。
一家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从事会展服务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向记者表示,该公司没有接收到通知,只是听朋友说起他们公司属于“营改增”范围才自己找上门去咨询。“我都不知道10月份要到哪里去报税。”这位人士说。
针对这个问题,肖捷在北京调研时要求国税和地税部门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将应进行试点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防止出现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两不管”的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小规模纳税人所遭遇的这种情况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原因是小规模纳税人数量多,认定量比较大,同时也确实存在认定的难度。
“营改增”涉及到征管范围的重新分工,试点方案要求税务机关逐户核实进行初步认定,但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仍然是并行的,在实践中还会有一定交叉,在一些管辖的模糊地段有些纳税人的经营业务难免会存在一时难以划定的情况,从而出现了遗漏。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下降是最明显的。”施正文建议。
落实补贴
对于试点企业来说,“营改增”最大的风险在于税负上升。“营改增”的原则是,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是略有下降。但对于具体企业来说则可能是有增有减的。
为解决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问题,像上海一样,北京等试点地区陆续出台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北京设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财政扶持资金”,对税负增加部分进行扶持,资金不设上限,具体增加多少就补贴多少。企业可按月进行申报,财政资金按季度预拨,资金按年清算。
但多位业内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项政策虽然是一项普惠制政策,每个税负增加的企业均可申报,但由于增值税的税负增减是动态的,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才能真正反映出来,财政部门会根据企业实际缴税和抵扣情况来进行认定。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营改增”的风险之一是可能出现试点纳税人逃骗税行为。肖捷表示要高度重视在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隐瞒销售收入等逃骗税行为。要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施正文说,当前发票犯罪中增值税是重灾区,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要求,必须通过伪造发票才能逃漏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营改增’之后,国税部门对新纳入范围的试点纳税人信息不了解,税务核算能力也不足,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管理滞后问题,税务部门根据经验预计这些违法行为会较为突出。”施正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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