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首页     模拟考试题库     报考指南     招生方案     名师简介     免费试听     进入课程     中级管理会计师     经济师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ACCA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移

【考点1】股东资格的继承(★)(P204)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链接1】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链接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考点2】自愿转让(★★★)(P203)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此未设任何限制。(2013年案例分析题)

2.对外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

【解释】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属于“同等条件”时,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2)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相关链接】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30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30日。

4.转让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无须再由股东会表决。

5.股东放弃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赔偿其损失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6.损害救济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30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1年的除外。

(2)如果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求损害赔偿的除外。

(3)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因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依法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相关链接】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考点3】强制移转(★★)(P204)

1.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考点4】一股二卖(★)(P204)

1.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第三人在受让原股东处分的股权时如果构成善意取得,则最终获得该股权。

2.如果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有权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让股东还可以要求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课程推荐

  • 注册会计师普通班
  • 注册会计师特色班
  • 注册会计师精品班
  • 注册会计师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普通班

班次特色
按照大纲(或教材)章节体系进行系统讲解,结合各章节考情分析、知识点讲解和总结,对大量极具代表性的重点、难点习题解题思路及过程的深入剖析。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答疑版+vip

20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语音视频课堂+答疑版+VIP

35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

65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签署协议

900元/一门 购买
  • 注册会计师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财务管理高端精品课程公开课

点击查看更多财务管理课程

更新时间2024-07-31 10:05:05【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