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证协发[2008]112号
各证券公司:
为了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自律管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精神、《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有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规定,以及证券经纪人的实际情况,我会拟举办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设《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两个科目。我会将于近期发布《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二合一的考试大纲并出版考试教材。专项考试两科考试成绩均合格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
二、已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科目的,豁免《证券市场基础》科目考试;已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科目的,豁免《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科目考试。
三、首次考试拟定于11月下旬举行,考试对象为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证券公司内部员工和证券经纪人。考试及教材具体事项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站地图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