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历类 > 高考 >

湖北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医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高职)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录取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学院及办学方式
  第四条 学校名称:湖北医药学院;国标代码:10929;办学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培养层次: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开设有12个本科专业和4个专科(高职)专业,并有全科医学、急救危重病医学等辅修专业。拥有医、理、工、管等学科门类;目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逐步发展留学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891093
  邮件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邮政编码:442000
  学校网址: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临床专业均不录取色弱、色盲、嗅觉迟钝或丧失、听觉全失的考生,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有上述身体缺陷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或将其转入非医学类专业就读。
  第十一条   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我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护理类专业男女生不限,女生身高在1.6米以下者慎报。
  第十五条  各专业均不规定男女比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划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资格线等相关规定,独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在湖北省招生本科专业为第二批,专科(高职)为四批(一)。
  第十七条 严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优先录取学校志愿第一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符合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分数排序,再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再依次安排第二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原无志愿但经调剂进档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安排。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录取十堰地区生源考生(含原始分数上线考生和加分后上线考生),其人数不超过在鄂招生计划的50%。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准考证原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向学院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严格按湖北省有关文件要求,并经十堰市物价部门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酌情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助办法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高职)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国家与省政府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三种)。国家与省政府奖助学金由国家、省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当年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超出考生所在地区一类录取分数线30分以上)。学校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 35% ,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后前三周进行。 第二十六条  为帮助在校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成立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贫困学生资助事宜。目前,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完备,除国家及省政府各类奖助学金外,还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阳光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健康平安保险、“信息资助(资助手机和通信费)”等全方位助困帮扶措施。
  第七章 就业与深造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发给由湖北省毕办统一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八条我院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 供需见面 ”、“ 双向选择 ” 的方法在全国各医疗机构乃至其他单位落实就业。目前,我院毕业生以其全面扎实的综合素质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市场不断拓展,连续三年,我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高于省属院校平均水平,达90%以上。
  第二十九条湖北省专科(高职)应届毕业学生,可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参加本省和本院共同组织的 “ 专升本 ” 考试而进入本院相应本科专业深造。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我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我校在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正式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课程推荐

  • 注册会计师普通班
  • 注册会计师特色班
  • 注册会计师精品班
  • 注册会计师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普通班

班次特色
按照大纲(或教材)章节体系进行系统讲解,结合各章节考情分析、知识点讲解和总结,对大量极具代表性的重点、难点习题解题思路及过程的深入剖析。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答疑版+vip

20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语音视频课堂+答疑版+VIP

35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

650元/一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签署协议

900元/一门 购买
  • 注册会计师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1-10 12:27:51【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