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核销工作流程
1. 联系 货代 ,确认出口口岸。
2. 网上申请 核销 单(登陆 电子口岸 系统---出口收汇---申请 核销 单---输入申领分数)。
3. 去外汇管理局(中山广场)领取纸制 核销 单(携带 核销单 领取证, 电子口岸 操作员卡,组织机构代码章)。
4. 核销单 备案:登陆 电子口岸 系统---出口收汇---口岸备案---输入口岸代码(大连0900、天津0200、宁波3100、上海2200、沈阳0800)---确认。
5. 报关 :给 货代 准备 报关 资料(电话确认所需相关手续)一般包括:合同复印件、商业发票、箱单、盖公章的 报关 委托书、盖报关专用章的 报关单 、 核销单 )。
6. 发货之后 货代 将单据返回,需给客户寄去相关 清关 资料:箱单、商业发票、 提单 (共三联,给客户两联)。
7. 报关单 (核销单、 报关单 )据返回后:
《1》登陆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开始查找---出口报关单(核对)---交单。【查询:组合查询,确认时候交单成功,如显示“已交”证明成功】。
《2》返回电子口岸首页--- 出口退税 ---数据报送---查询报送---输入报关单后数九位 海关 编号---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核对信息)---报送【查询:数据查询--状态查询---确认】。
8. 网上核销(电子口岸信息交单一、二天后):登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数据更新(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下载最新数据--开始)---批次报审---新建---一般贸易---选择核销单信息点击添加---选择水单信息点击添加---保存---放入待报审---待报审中批次报审---审核无误后提交(数据交换--报送--核销数据报送--选中,开始)---预览打印两份。
9. 一、二天之后,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下载最新数据。如通过核销,有公告出现。如不通过,需到外管局现场核销(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财务提供的结汇水单)。
10. 将核销过的核销单第三联和报关单退税联交给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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