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1)
第一节 发票领购代理实务
增值税纳税人发票领购到国税局办理,营业税纳税人发票领购到地税局办理。如果一个企业以增值税为主并兼有营业税的经营项目,就应该分别到国税和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发票主要是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每种发票都有特定的使用范围。
一.发票种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有关增值税计税资料者。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取得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从1995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而改用普通发票。
注意:前者不分销售对象,后者销售对象为使用单位。
(二).普通发票的使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可以说是在行业发票划分的基础上再细分。
1、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
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工业企业材料销售统一发票、工业企业加工产品统一发票、工业加工修理统一发票、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农林牧水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机动车专项修理专用发票、电业局电力销售专用发票、自来水公司水销售专用发票、公共事业联合收费处缴费专用发票、临时经营发票等。
2、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
建筑安装企业统一发票、旅店业统一发票、饮食业统一发票、广告业统一发票、社会服务业统一发票、代理购销业务统一发票、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社会办医疗机构收费统一发票、产权交易专用发票、房屋出租专用发票、全国联运行业统一发票、水路货运结算发票、临时经营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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