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合同法律制度2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 |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
要约失效的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
要约邀请 |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新要约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承诺 |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承诺应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
提示:(1)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为承诺。
(2)拍卖公告属要约邀请,应买人所作应买的意思表示属要约,拍卖人落槌即同意与最后报价人成交,意思表示是承诺。
(3)商品陈列待售行为。如果商店橱窗陈列的商品是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就属于要约;如果商品陈列只起招徕顾客、吸引顾客的装饰作用,就属于要约邀请。
(4)寄送商品价目表行为。一般说是一种要约邀请。但如果价目表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并表示出愿意受其约束,则为要约。
【例题1】承诺人撤回承诺的通知( )要约人。
A、应当先于承诺通知到达
B、应当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C、可以后于承诺通知到达
D、可以采取默示的方式送达
E、可以后于承诺通知3日内到达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来源:中国财考网-注册税务考试
责编:xins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