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
申报人员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公示、审核后于2013年8月23日前统一上报我局,县(市、区)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经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市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每人交纳评审费280元,推荐费150元。
联系地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政府行政中心1729室)
联系人:陈建清
联系电话:2091222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28号)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