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统〔2013〕8号
各镇(街、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3〕21号)和江门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江统发字〔2013〕3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统计岗位职责,完成统计工作任务,遵守统计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底止。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20日止。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报名地点:江门市新会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会城同庆路1号行政中心615室。(电话:0750-6392211)
五、报考费用
(一)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代收上交省考务费、考试场租费、监考费共65元。
(二)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愿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由省统考办统一向国家统考办订购。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tjzyjszgks/。
七、考场设置
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规定只在江门市设置考场。
附件: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江门市新会区统计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