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县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和认定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提高统计队伍素质,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皖统办[2013]14号和池统[2013]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
凡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全县“三上”企业及重点服务业企业未持证在岗的统计从业人员。
(二)报名办法
统计人员到县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两份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4月22日—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场设置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由市统计局统一安排。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定为9月15日(星期日)。
考试科目安排:9月15日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9月15日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认定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上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但须报名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凡不符合统计从业资格免试的统计人员,均须报名参加今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办理。
(二)资格认定及申请登记
资格认定及申请登记工作在县统计局办理。申请时携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统计继续教育合格证。
三、统计继续教育
(一)报名时间:符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免试条件的统计人员、对持有《统计证》但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统计人员,5月10日—6月20日到县统计局办理统计继续教育报名登记。
(二)培训内容:《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建筑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统计术语与热点问题解读》、《基层统计报告写作点评》、《调查报告写作学习指南》、《ExceL与统计》等内容。
(三)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教材费25元,培训费105元,合计130元。
(四)培训及考试:8月17日—8月18日培训,8月19日考试。
考试地点及考务工作由县统计局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566-6025341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