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会考试考务日常安排
豫会考办[2012]2号
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安排
(一)报考条件:全省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统一部署,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单位需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职称证书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各省辖市会计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各市应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2012年6月底前,各省辖市会计考办完成高级会计师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报名时间及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负责初审。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会计考办负责。
各市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各市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中级职称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
3、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会计考办负责。
(五)考试成绩合格证
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09]866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考试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会计考办联系。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