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税很给力
国务院推出的小微企业免税让利政策,如同及时雨,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降低了创业的门槛,为有意创业者提供了明确的预期,可以更大地激发创业者的积极性,激发整个经济、社会的活力。另外,这也体现了税负公平的原则。因为,以往个体户的起征点为2万元,而销售额同样在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与个体户经营规模相近,却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这显然不公平。如果进一步考虑到,目前财政收入同样也存在压力,上述政策预计年减税约300亿元,更显得难能可贵。而这一切,再次生动诠释了政府“人民过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的施政理念,以及通过放权让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坚定决心。
小微企业尽管看起来小而微,但就其在整个国家经济所处的地位来看,绝不可小视。统计显示,当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80%的城镇就业岗位。小微企业对就业所作的巨大贡献,尤其值得重视。目前小微企业数量超过600万户,这意味着,即便这些小微企业每户只增加就业1人,全国也会增加600万个就业岗位。而我们知道,2012年全国就业岗位缺口在1200万个左右。这意味着,如果600万户小微企业能保持足够的活力,每户能年均增加就业2人,便能有效缓解就业压力。这就像李克强总理日前指出的:“小微企业是就业的最大吸纳器,千千万万的小微企业发展好了,就会为增长和转型装上更多的‘助推器’。”
然而,长期以来,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处境,往往并不尽如人意。这集中表现在,各种税费负担沉重。财政部一项报告显示,小微企业目前平均税费负担在40%左右。加上近年来受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小微企业生存困难。
正是在这种现实背景下,相关人士指出,对小微企业的让利优惠政策,仍有进一步加大力度的余地。例如,月销售额2万元的免税标准,现实来看,并不算高。如依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类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200万元以下,即为微型企业,折算成月营收,都远超过2万元标准。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基本没有符合减税条件的。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对于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还可以进一步明税清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还有下降的空间。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小,但涉及的税种和大企业是一样的,可考虑采用一些合并征收的方式,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人们注意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暂免政策时还强调,“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近些年,我国出台了不少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但它们多数是周期性的。如果从长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看,有关部门应通过总结经验,将一些有效的政策转化为制度性的常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