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5家违规银行 罚款6.01亿
1月11日,中国银监会召开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作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回顾全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分析研判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15年,全国银行业系统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服务实体经济、守住风险底线、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着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更加注重调整结构,为实体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初步统计,全年新增信贷资金11.2万亿元、理财资金8.5万亿元、债券投资6.1万亿元、信托资金2.3万亿元,通过资产证券化、不良贷款处置盘活存量贷款1万多亿元,并将新增和盘活的存量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支持中资银行完善境外布局,大力支持“走出去”;积极探索逆周期监管措施,将“存贷比”由监管指标改为监测指标;支持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和铁路发展基金;对棚户区改造软贷款收回再贷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困难企业出台“一企一策”指导意见,避免简单不恰当地压贷、抽贷、断贷。截至2015年末,基础设施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同比分别增长9.4%、8.8%、58.8%。制定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健全普惠金融发展总体政策框架,加强对薄弱领域金融服务的配套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通过减费让利降低社会融资成本,21家全国性银行收费项目大幅减少。
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跨市场、跨行业风险防范,按“一行(司)一策”原则建立风险处置预案,依法合规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和后续融资,开展批量化、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能力有所提升。全面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等专项检查,对1295家违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处以罚款6.01亿元,操作风险得到进一步控制。银行业资本数量和质量均持续提升,商业银行全年新增资本约1.8万亿元,其中超过9成为核心一级资本,资本充足率约为13.3%。
深化改革开放增添了市场活力。出台民营银行、融资担保和金融租赁等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已基本进入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开业5家民营银行、7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33家民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农业银行(3.130, 0.04,1.29%)“三农”金融事业部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积极推动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交通银行(5.830, 0.03, 0.52%)深化改革方案落地实施,邮储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4家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港成功上市。积极推动对外开放,修订出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等条件;明确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及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银行业监管政策。
推动依法监管提高了监管有效性,缓解监管资源不足与监管任务加重的突出矛盾。实施银监会机关内部监管架构调整,突出简政放权和依法监管;制定并公开银监会及机关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约束清单,提升监管透明度。制定银监会党委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指导意见,启动商业银行法和银监法的全面修改,起草信托公司条例,修订涵盖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事项的五部行政许可规章和操作细则。制定完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15项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制定银监会2015-2020年审慎规制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规则,全面梳理审慎监管要求和制度规则,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功能,持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推动银行业构建“五大体系”,已经初见成效。一是银行业机构体系日趋完善,银行业机构种类已达20余种,法人机构4393家,银行业境内机构网点达22万个,初步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中资城乡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为两翼,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信托公司为补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二是银行业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产品服务体系越发完善,服务方式不断丰富,以物理网点为基本支撑、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重要依托的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及时性和可获得性大为提高。三是银行业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银行业参与货币市场、信贷市场和直接融资的深度和广度明显提高。四是银行业经营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三会一层”机制持续健全,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子公司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机制基本建立。五是银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进展明显,特别是这些年来一直坚持政治与业务两手抓、党建与监管两手硬,锻炼出了一支敬业心强、专业化程度高、作风过硬的监管干部队伍,为监管有效性持续提高提供重要保障。
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资产总额194.2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1倍;各项贷款余额98.1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95%;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3.1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6倍。
会议部署2016年银行业监管工作。2016年,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认真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认真执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政策导向,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工作任务,着力整合银行资金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着力防范重点风险守住风险底线,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社会健康发展贡献金融新动力。
一是全力以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探索完善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银行体系资金向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和企业倾斜,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倾斜,大力支持创新发展。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协调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建立绿色信贷长效机制,确保信贷资金投向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支持重点在“一带一路”国家及金砖国家新设机构网点,支持讲信誉、有实力、守法规的企业“走出去”,推动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外资银行合理布局、均衡布点,支持港澳台银行在内地发展,统筹对内对外,支持开放发展。积极发展普惠金融,让广大城乡居民在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服务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改善银行服务的重要内容。推进投贷联动融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银行业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对接扶贫卡单,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扶贫绩效。总结推广“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双基联动”、“网格服务”等新服务模式,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扩大林权和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支持降低企业成本。继续扩大续贷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进一步加大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持续创新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方案,推动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综合排查治理重点风险,严守金融风险底线。切实排查治理信用风险,努力管控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稳妥应对房企信贷风险事件。严防关联企业贷款、担保圈企业贷款、循环担保贷款风险,防止信用风险传染放大。强化综合并表管理,提高集团风险管控能力。严查纯套利性跨境贸易融资业务。提升银行业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逐步增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功效和能力。综合排查治理资金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健全完善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和手段。综合排查治理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加强资管类产品管理,使跨行业跨市场资金流动始终能够“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综合排查治理社会金融风险向银行体系输入,筑牢“防火墙”。严格社会融资管理。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防控力度。
三是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畅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实现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研究完善投资入股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支持地方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提升村镇银行批量化组建、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设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信托产品统一登记制度。推动银行治理机制改革。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提升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能力,支持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指导条件成熟的银行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直销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等业务板块进行牌照管理和子公司改革试点。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扩大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拓展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支持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是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强化审慎规制建设。重点做好全面风险管理、押品管理、大额风险暴露、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计量、内部审计等规制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境外业务、表外业务等重要业务领域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健全银团贷款监管规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银团贷款。加强现场检查分析系统(EAST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加强大数据发展与应用,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监管指标体系。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对派出机构市场准入工作的再监管和后评价。严格执行“双罚”,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监管改革,提升我国在国际监管改革及实施领域的话语权。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建立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事前调解仲裁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要求,逐步推广投资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和专区制度,加强销售业务全过程管理,规范代销业务管理。
五是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要经常地、积极主动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开展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活动。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以及贯彻实施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强化六大纪律,全面落实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委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建水平。全力做好整改工作。按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要求,以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完成整改任务。按照“三个见实效”目标,根据会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以及查摆的不严不实问题,持续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坚决守住纪律底线,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用足巡视和审计两柄“利剑”,强化巡视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监管事业长远发展需要选干部、配班子,及时发现和合理使用各方面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