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理事会批准“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
【导语】6月3日,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理事会第48次会议审批通过了GEF第六增资期“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全球项目概念文件。
6月3日,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理事会第48次会议审批通过了GEF第六增资期(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GEF-6)“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Sustainable Cities Integrated Approach Program)全球项目概念文件。中国作为该全球项目的子参与国提出的“申请1000万美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国国别资金框架(STAR)下为此项目提供2600万美元配套资金及中方北京、天津、河北正定、宁波、南昌、深圳和贵阳等7个城市作为项目试点城市参与项目”的方案同时获批。
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是GEF-6的创新类项目,旨在采取综合的管理措施缓解全球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并藉此推动全球环境治理,项目全球牵头国际执行机构为世界银行。项目总专项资金额为5500万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供世界银行履行项目全球牵头机构协调职能使用,其余4500万美元提供给中国、巴西、印度、墨西哥等11个项目参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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