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斥巨资支持启动退耕还湿试点
记者从财政部农业司了解到,为促进湿地保护与恢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中央财政增加安排林业补助资金,共计安排湿地相关支出15.94亿元,支持启动了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湿地保护奖励等工作。
为督促各地做好相关试点工作,加强对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2014年7月,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财政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承担试点任务县级人民政府及实施单位的责任,提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
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
湿地是“地球之肾”,根据第二次湿地调查结果,我国共有湿地面积8亿亩,占国土面积的5.58%,其中自然湿地7亿亩,占国土面积的4.86%。长期以来人们盲目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沙进人退,致使生态环境恶化,灾害频繁。我国湿地面临着面积减少、污染严重、功能退化等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林草植被、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启动了退耕还湿的工作。
实施退耕还林,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水土流失问题,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长江和黄河流域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效地增强这一地区的防涝、抗旱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又能为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提供生态保障,促进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取得更快的发展。因此,实施退耕还林不仅能够促进长江和黄河流域等地区林业生产力及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全国生产力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下一步,中央财政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林业财政政策,继续支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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