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会计题库
  网友社区控制面板: 免费注册| 社区帮助| 控制面板| 安全退出
搜索:
  
社区短信| 个人信息| 社区设置| 更改头像| 添加QQ| 语音聊天| 文件上传| 转贴工具| 我的专集| 我的订阅| 我的好友| 发贴排行| 在线记账| 赛马赚分| 获赠金币| 社区银行| 社区主页
考试培训论坛 > 其它热点考试论坛 > 其它热点考试 > 外经贸类考试 > 外贸会计考试 >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 > 外贸会计考试指导:《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第四章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商定和履行(一)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作者
正文 如何发帖?更多帮助 发表新主题    回复主题
如何发帖?更多帮助 发表新主题    回复主题

zgkspx2

社区级别: VIP会员
注册日期: 2012-07-11
发贴数量: 325
【字体:
第1楼 2013年外贸会计考试指导:《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第四章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商定和履行(一)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第四章

·第四章、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 1、进出口合同的条款

·掌握:

·◇ 进出口合同中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运输保险、支付、商疫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约定惯例、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 2、交易磋商

·了解:

·◇ 交易磋商的内容和主要过程

· 3、合同的订立

·了解:

·◇ 书面合同的作用、形式、内容

· 4、合同的履行

·了解:

·◇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及没环节应完成的业务内容

·第一节 进出口合同的条款

·一、品质条款

· 1.商品品质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商品的交易,首先要明确交易的具体商品名称和质量。商品名称和质量,简称为品质。

·品名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主要条款之一。品名条款首先要列明商品的名称。有的商品,如有需要,也可概括性地描述其有关的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也有的包括商品的具体品质规格,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品名条款和品质条款的合并。

·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 商品规格(specification)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商品的等级(grade goods)是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通常用甲、乙、丙、丁;1、2、3、4;大、中、小等表示。

· 凭等级买卖时,由于不同等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规格,为了避免争议,便于合同的履行,在品质条款列明等级的同时,最好一并列明每一等级的具体规格。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 商品的标准,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标准化,作为产品品质评定和检验的依据,标准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多项。有些商品习惯于标准买卖,使用某种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4)凭说明书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 在国际贸易中,有些技术密集型产品如机器,电器,仪器,仪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大型成套设备等,因其结构复杂,对材料和设计的要求严格,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性能要求,对这类商品的品质,通常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按此方式进行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按这种表示品质的方法成交,卖方所交货物必须符合说明书和图样的要求。但由于对这类产品的技术要求较高,有时同说明书和图样相符的产品,在使用时不一定能发挥设计所要求的性能,买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加订卖方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商标(trade mark)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商标可以是文字、字母和数字,或文字、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构成商标的可以是图画、符号、立体标记(例如商品的形状和包装)、有声标志(例如音乐声或声音),也可以是香味或用作区别性特征的颜色。

·品牌(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起的名称。品牌可以通过产品的质量、价格、知名度、档次、包装及广告来展现,它是多方位体现产品和企业的一种标志。进一步讲,品牌是由消费者主导、由企业创建与维护、通过产品和消费来表达的一种复杂而独特的商业关系与符号。一个品牌可用于一种产品,也可用于一个企业的多个或所有产品。

· (6)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the name of origin)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货物,特别是农副产品,因产区的自然条件和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在品质具有其它产区的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风格和特色,对于这类产品,一般也可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品质。如我国的“嘉定大蒜”,“四川榨菜”等。

·二、数量条款

· 1.商品数量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主要条款之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数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1)计量单位

·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很多,究竟采用何种计量单位,除主要取决于商品的种类和特点外,也取决于交易双方的意愿。

· 2.数量条款的约定

·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数量条款的内容及繁简,应视商品的特性而定。

·(1)溢短装(more or less clause)

·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按照一定的机动幅度多交或少交若干数量(增减幅度以数量的百分比表示)的条款,称为溢短装条款。

·(2)约量(about circa, approximate)

·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大约”,“左右”,“近似”等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可以少交或多交约定数量的百分比。但国际上对约量的含义解释不一,有的解释为2.5%,有的解释为5%。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出版物)则认为,凡“约”,“大约”视为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不同的解释和理解容易引起纠纷,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争议,进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比如,在规定成交商品数量时,应一并规定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对按重量计算的商品,还应规定计算重量具体方法。某些商品,如需要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时,则数量机动幅度是多少,由谁来掌握这一机动幅度以及溢短装部分如何作价,都应在条款中具体订明。

·三、包装条款

· 1.包装的含义和内容

·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商品生产完成后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必要阶段。只有完成包装,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因为,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措施,有些商品甚至根本离下不开包装,它与包装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 2.包装的分类

· 根据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分为运输包装(即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即内包装)两种类型,前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后者起到保护商品的作用和促销的功能。

· (1)运输包装

· 对运输包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适应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要求,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的要求,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 (2)销售包装

·销售包装通常又称小包装或内包装,是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面对消费者的包装。这类包装除必须具有保护商品的功能外,更应具有促销的功能。

·(3)条形码技术在商品包装上的应用

·现代商品包装上还应印上条形码。

·条形码是由一组配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一种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代码语言。

·条码的应用有如下优越性:

· 1、可靠准确。根据有关统计资料,键盘输入平均每300个字符一个错误,而条码输入平均每15000个字符一个错误。

· 2、数据输入速度快。键盘输入,一个每分钟打90个字的打字员1.6秒可输入12个字符或字符串,而使用条码,做同样的工作只需0.3秒,速度提高了5倍。

· 3、经济便宜。与其它自动化识别技术相比较,推广应用条码技术,所需费用较低。

· 4、灵活、实用。条码符号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设备组成识别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和其他控制设备联系起来实现整个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同时,在没有自动识别设备时,也可实现手工键盘输入。

· 5、自由度大。识别装置与条码标签相对位置的自由度要比OCR[1]大得多。

· 6、设备简单。条码符号识别设备的结构简单,操作容易,无需专门训练。

· 7、易于制作。条码标签易于制作,对印刷技术设备和材料无特殊要求。 [1] 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光学字符识别)的缩写,是指将文字材料通过扫描仪输入作为计算机图像文件,通过软件识别为中文或英文内码,然后进行文字处理。由于手写体的随意性太大,目前OCR主要限于印刷文字的识别。

·现代商品包装上使用的条形码,在国际上通用的有两种:一种是UPC码(统一产品代码),有美国和加拿大组织的统一编码委员会(Universal Code Council—UCC)编制;另一种是EAN码,由英、法、德等欧共体12国成立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European Article Number Association——EAN)编制。虽然在1981年,EAN改名为国际货品编码协会(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 Association),但仍保留原简称。

·厂商应根据需要选择申请适宜的代码结构,遵循三项基本的编码原则,即惟一性原则、无含义性原则、稳定性原则编制商品标识代码,这样就能保证商品标识代码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惟一的、通用的、标准的,就能作为全球贸易中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关键字和“全球通用的商业语言”。

·(4)RFID射频识别技术的应用

·条形码技术在1949年开始真正推广应用,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在现代社会里条形码已无处不在。然而,随着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的兴起,这种电子标签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并将最终取代条形码的使用。

· 1、RFID工作原理和系统组成

· RFID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射频识别。最基本的RFID系统由三部分组成:①标签(Tag):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每个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象条形码一样附着在物体上来标识目标对象;②阅读器(Reader):读取(有时还可以写入)标签信息的设备,可设计为手持式或固定式;③天线(Antenna):在标签和读取器间传递射频信号。

·电子标签中一般保存有约定格式的电子数据,在实际应用中,电子标签附着在待识别物体的上面。阅读器通过天线发送出一定频率的射频信号,当标签进入磁场时产生感应电流从而获得能量,这时阅读器即可无接触地读取并识别电子标签中所保存的电子数据,从而达到自动识别体的目的。通常阅读器与电脑相连,所读取的标签信息被传送到电脑上进行下一步处理。

· RFID标签可分为被动标签(Passive tags)和主动标签(Active tags)两种。主动标签自身带有电池供电,读/写距离较远,同时体积较大,与被动标签相比成本更高,也称为有源标签。被动标签自身不带有电池,由阅读器产生的磁场中获得工作所需的能量,成本要比主动标签低很多,并具有很长的使用寿命。被动标签比主动标签更小也更轻,读写距离则较近,也称为无源标签。

· 2、RFID技术使用的优点

· l条形码是一种应用非常广泛的自动识别技术,但RFID与之相比优势非常明显,具体体现如下:

·不需要光源,甚至可以透过外部材料读取数据;

·标签芯片与自带天线全封闭、防尘、防水、防静电,不怕弯曲,能在恶劣环境下工作;

·具有小、薄、柔韧性、可植入多种材料内部的特性,能够轻易嵌入或附着在不同形状、类型的产品上;

·读取距离更远;

·可以写入及存取数据,与条形码打印相比写入时间更少;

·标签的内容可以动态改变,反复使用(擦写10万次,读无限次);

·读取快速,一次可同时识别几十甚至上百个标签;

·标签的数据存取有密码保护,电子标签其复制难度高,安全性能高;

·使用寿命长:无机械磨损,无机械故障,不怕恶劣环境。

·可以对RFID标签所附着的物体进行追踪定位。

· 3.商品运输包装的标志

·为了在商品的储运中易于辨认,在运输包装的外面书写、压印、刷制一定的图形、文字和数字,就称为商品运输包装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

· 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

· 收,发货人的代号;

· 件号,批号。

·此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重量等内容。

· 运输标志的内容繁简不一,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特点和具体要求商定。

·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指示性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指示性标志主要用于易碎、易损、易变质的商品运输中。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铁路货运会议分别制定了包装储运指示性标志,建议各国采用。

·(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品,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货物和有关人身的安全。

· 4.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

·采用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是国际贸易中习惯的做法之一。

·(1)定牌、无牌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的做法。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超级市场,大百货公司和专业商店,其经营出售的商品,都要在商品上或包装上标有商店使用的商标或品牌,以扩大商店知名度和显示该商品的身价。但是这些产品大多不是这些商家自行组织生产,而是从世界各地采购而来。

·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卖方在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它主要用于一些尚待进一步加工的半制成品,如供印染用的棉坯布,或供加工成批服装用的呢绒和绸缎等。其目的主要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国外有的大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向出口商订购低值易耗的日用消费品时,也有要求采用无牌包装方式的。

· (2)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中性包装有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之分。

·定牌中胜是指在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名,但不注明生产国别。无牌中性是指在商品和包装上均不使用任何商标/牌名,也不注明生产国别。

· 采用中性包装,是国际贸易中的常用的一种习惯做法。它是出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

·在定牌出口贸易中,要特别注意买方指定商标的合法性,防止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发生。

· 5.包装条款的约定

·(1)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2)包装材料的提供和包装费用的承担

·(3)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含糊不清的术语。

·(4)运输标志的确定

·按照国际惯例,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确定。但如买方要求由他指定运输标志,卖方一般也可接受。这种情况下,要在合同订明买方提出运输标志的最后期限,如买方逾期,则有卖方决定。

·四、价格条款

·进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unit price)和总值或总金额(total amount)两项基本内容。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四项内容。例如,US$150 Per Metric Ton CIF New York(每公吨150 美元CIF纽约)。总值或总金额是单位和数量的乘积,也就是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总值所使用的货币必须与单价所使用的货币一样。总值除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外,一般还用文字表示。

· 1.作价办法

·(1)固定价格

· 这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作价办法。按照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它具有明确,具体,肯定和便于核算的特点。如果所交易的商品价格波动不定,商品市场变动频繁,则不适用固定价格。

·(2)非固定价格

· 暂定价格

· 即在合同中先订立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待双方确定最后价格后再进行最后清算。

· 暂不作价

·在合同中只规定作价方式和作价时间,具体价格留到以后商谈时再定。

· 有时也可采用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的作法,或是分批作价的办法,交货期近的价格在订约时固定下来,余下部分在交货前一定期限内再作价。

· 2.佣金与折扣

·佣金(commission)

·佣金是代理人或经纪人(中间商)为委托人进行交易而收取的报酬。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表现为出口商付给销售代理人、进口商付给购买代理人的酬金。因此,它适用于与中间商所签订的合同含佣价。

·佣金分为明佣和暗佣两种。明佣是指佣金在价格条件中标明或在附注中表示出佣金率。暗佣是指双方在洽谈交易时,对佣金的给予已达成协议,但却约定不在合同中表示出来。这种情况下的价格条款中,佣金由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另付。

·关于计算佣金的公式如下:

·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 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1-佣金率)

·折扣(discount)

·折扣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减让,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优惠。折扣通常在规定价格条款中,用文字明确表示出来。例如:每公吨1000美元CIF纽约包括3%折扣(US$ 1000 per M/T CIF New York including 3% discount)。

·折实价=原价×(1-折扣率)

Old Post 2014-06-06 14:57:43
zgkspx2现在离线 查看zgkspx2的资料 查找更多zgkspx2的帖子 添加zgkspx2至你的好友列表 编辑/删除信息 回复/引用 至顶部
zgkspx2
Old Post 2014-06-06 14:57:43
【字体: 第1楼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第四章

·第四章、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商定和履行

· 1、进出口合同的条款

·掌握:

·◇ 进出口合同中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运输保险、支付、商疫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约定惯例、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 2、交易磋商

·了解:

·◇ 交易磋商的内容和主要过程

· 3、合同的订立

·了解:

·◇ 书面合同的作用、形式、内容

· 4、合同的履行

·了解:

·◇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及没环节应完成的业务内容

·第一节 进出口合同的条款

·一、品质条款

· 1.商品品质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商品的交易,首先要明确交易的具体商品名称和质量。商品名称和质量,简称为品质。

·品名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主要条款之一。品名条款首先要列明商品的名称。有的商品,如有需要,也可概括性地描述其有关的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也有的包括商品的具体品质规格,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品名条款和品质条款的合并。

·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 商品规格(specification)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商品的等级(grade goods)是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通常用甲、乙、丙、丁;1、2、3、4;大、中、小等表示。

· 凭等级买卖时,由于不同等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规格,为了避免争议,便于合同的履行,在品质条款列明等级的同时,最好一并列明每一等级的具体规格。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 商品的标准,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行业协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标准化,作为产品品质评定和检验的依据,标准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多项。有些商品习惯于标准买卖,使用某种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4)凭说明书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 在国际贸易中,有些技术密集型产品如机器,电器,仪器,仪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大型成套设备等,因其结构复杂,对材料和设计的要求严格,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性能要求,对这类商品的品质,通常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按此方式进行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按这种表示品质的方法成交,卖方所交货物必须符合说明书和图样的要求。但由于对这类产品的技术要求较高,有时同说明书和图样相符的产品,在使用时不一定能发挥设计所要求的性能,买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加订卖方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商标(trade mark)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商标可以是文字、字母和数字,或文字、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构成商标的可以是图画、符号、立体标记(例如商品的形状和包装)、有声标志(例如音乐声或声音),也可以是香味或用作区别性特征的颜色。

·品牌(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起的名称。品牌可以通过产品的质量、价格、知名度、档次、包装及广告来展现,它是多方位体现产品和企业的一种标志。进一步讲,品牌是由消费者主导、由企业创建与维护、通过产品和消费来表达的一种复杂而独特的商业关系与符号。一个品牌可用于一种产品,也可用于一个企业的多个或所有产品。

· (6)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the name of origin)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货物,特别是农副产品,因产区的自然条件和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在品质具有其它产区的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风格和特色,对于这类产品,一般也可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品质。如我国的“嘉定大蒜”,“四川榨菜”等。

·二、数量条款

· 1.商品数量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主要条款之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数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1)计量单位

·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很多,究竟采用何种计量单位,除主要取决于商品的种类和特点外,也取决于交易双方的意愿。

· 2.数量条款的约定

·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数量条款的内容及繁简,应视商品的特性而定。

·(1)溢短装(more or less clause)

·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按照一定的机动幅度多交或少交若干数量(增减幅度以数量的百分比表示)的条款,称为溢短装条款。

·(2)约量(about circa, approximate)

·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大约”,“左右”,“近似”等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可以少交或多交约定数量的百分比。但国际上对约量的含义解释不一,有的解释为2.5%,有的解释为5%。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出版物)则认为,凡“约”,“大约”视为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不同的解释和理解容易引起纠纷,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争议,进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比如,在规定成交商品数量时,应一并规定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对按重量计算的商品,还应规定计算重量具体方法。某些商品,如需要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时,则数量机动幅度是多少,由谁来掌握这一机动幅度以及溢短装部分如何作价,都应在条款中具体订明。

·三、包装条款

· 1.包装的含义和内容

·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商品生产完成后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必要阶段。只有完成包装,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因为,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措施,有些商品甚至根本离下不开包装,它与包装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 2.包装的分类

· 根据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分为运输包装(即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即内包装)两种类型,前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后者起到保护商品的作用和促销的功能。

· (1)运输包装

· 对运输包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适应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要求,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的要求,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 (2)销售包装

·销售包装通常又称小包装或内包装,是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面对消费者的包装。这类包装除必须具有保护商品的功能外,更应具有促销的功能。

·(3)条形码技术在商品包装上的应用

·现代商品包装上还应印上条形码。

·条形码是由一组配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一种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代码语言。

·条码的应用有如下优越性:

· 1、可靠准确。根据有关统计资料,键盘输入平均每300个字符一个错误,而条码输入平均每15000个字符一个错误。

· 2、数据输入速度快。键盘输入,一个每分钟打90个字的打字员1.6秒可输入12个字符或字符串,而使用条码,做同样的工作只需0.3秒,速度提高了5倍。

· 3、经济便宜。与其它自动化识别技术相比较,推广应用条码技术,所需费用较低。

· 4、灵活、实用。条码符号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设备组成识别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和其他控制设备联系起来实现整个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同时,在没有自动识别设备时,也可实现手工键盘输入。

· 5、自由度大。识别装置与条码标签相对位置的自由度要比OCR[1]大得多。

· 6、设备简单。条码符号识别设备的结构简单,操作容易,无需专门训练。

· 7、易于制作。条码标签易于制作,对印刷技术设备和材料无特殊要求。 [1] 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光学字符识别)的缩写,是指将文字材料通过扫描仪输入作为计算机图像文件,通过软件识别为中文或英文内码,然后进行文字处理。由于手写体的随意性太大,目前OCR主要限于印刷文字的识别。

·现代商品包装上使用的条形码,在国际上通用的有两种:一种是UPC码(统一产品代码),有美国和加拿大组织的统一编码委员会(Universal Code Council—UCC)编制;另一种是EAN码,由英、法、德等欧共体12国成立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European Article Number Association——EAN)编制。虽然在1981年,EAN改名为国际货品编码协会(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 Association),但仍保留原简称。

·厂商应根据需要选择申请适宜的代码结构,遵循三项基本的编码原则,即惟一性原则、无含义性原则、稳定性原则编制商品标识代码,这样就能保证商品标识代码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惟一的、通用的、标准的,就能作为全球贸易中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关键字和“全球通用的商业语言”。

·(4)RFID射频识别技术的应用

·条形码技术在1949年开始真正推广应用,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在现代社会里条形码已无处不在。然而,随着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的兴起,这种电子标签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并将最终取代条形码的使用。

· 1、RFID工作原理和系统组成

· RFID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射频识别。最基本的RFID系统由三部分组成:①标签(Tag):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每个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象条形码一样附着在物体上来标识目标对象;②阅读器(Reader):读取(有时还可以写入)标签信息的设备,可设计为手持式或固定式;③天线(Antenna):在标签和读取器间传递射频信号。

·电子标签中一般保存有约定格式的电子数据,在实际应用中,电子标签附着在待识别物体的上面。阅读器通过天线发送出一定频率的射频信号,当标签进入磁场时产生感应电流从而获得能量,这时阅读器即可无接触地读取并识别电子标签中所保存的电子数据,从而达到自动识别体的目的。通常阅读器与电脑相连,所读取的标签信息被传送到电脑上进行下一步处理。

· RFID标签可分为被动标签(Passive tags)和主动标签(Active tags)两种。主动标签自身带有电池供电,读/写距离较远,同时体积较大,与被动标签相比成本更高,也称为有源标签。被动标签自身不带有电池,由阅读器产生的磁场中获得工作所需的能量,成本要比主动标签低很多,并具有很长的使用寿命。被动标签比主动标签更小也更轻,读写距离则较近,也称为无源标签。

· 2、RFID技术使用的优点

· l条形码是一种应用非常广泛的自动识别技术,但RFID与之相比优势非常明显,具体体现如下:

·不需要光源,甚至可以透过外部材料读取数据;

·标签芯片与自带天线全封闭、防尘、防水、防静电,不怕弯曲,能在恶劣环境下工作;

·具有小、薄、柔韧性、可植入多种材料内部的特性,能够轻易嵌入或附着在不同形状、类型的产品上;

·读取距离更远;

·可以写入及存取数据,与条形码打印相比写入时间更少;

·标签的内容可以动态改变,反复使用(擦写10万次,读无限次);

·读取快速,一次可同时识别几十甚至上百个标签;

·标签的数据存取有密码保护,电子标签其复制难度高,安全性能高;

·使用寿命长:无机械磨损,无机械故障,不怕恶劣环境。

·可以对RFID标签所附着的物体进行追踪定位。

· 3.商品运输包装的标志

·为了在商品的储运中易于辨认,在运输包装的外面书写、压印、刷制一定的图形、文字和数字,就称为商品运输包装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

· 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

· 收,发货人的代号;

· 件号,批号。

·此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重量等内容。

· 运输标志的内容繁简不一,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特点和具体要求商定。

·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指示性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指示性标志主要用于易碎、易损、易变质的商品运输中。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铁路货运会议分别制定了包装储运指示性标志,建议各国采用。

·(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品,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货物和有关人身的安全。

· 4.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

·采用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是国际贸易中习惯的做法之一。

·(1)定牌、无牌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的做法。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超级市场,大百货公司和专业商店,其经营出售的商品,都要在商品上或包装上标有商店使用的商标或品牌,以扩大商店知名度和显示该商品的身价。但是这些产品大多不是这些商家自行组织生产,而是从世界各地采购而来。

·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卖方在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它主要用于一些尚待进一步加工的半制成品,如供印染用的棉坯布,或供加工成批服装用的呢绒和绸缎等。其目的主要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国外有的大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向出口商订购低值易耗的日用消费品时,也有要求采用无牌包装方式的。

· (2)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中性包装有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之分。

·定牌中胜是指在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名,但不注明生产国别。无牌中性是指在商品和包装上均不使用任何商标/牌名,也不注明生产国别。

· 采用中性包装,是国际贸易中的常用的一种习惯做法。它是出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

·在定牌出口贸易中,要特别注意买方指定商标的合法性,防止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发生。

· 5.包装条款的约定

·(1)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2)包装材料的提供和包装费用的承担

·(3)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含糊不清的术语。

·(4)运输标志的确定

·按照国际惯例,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确定。但如买方要求由他指定运输标志,卖方一般也可接受。这种情况下,要在合同订明买方提出运输标志的最后期限,如买方逾期,则有卖方决定。

·四、价格条款

·进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unit price)和总值或总金额(total amount)两项基本内容。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四项内容。例如,US$150 Per Metric Ton CIF New York(每公吨150 美元CIF纽约)。总值或总金额是单位和数量的乘积,也就是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总值所使用的货币必须与单价所使用的货币一样。总值除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外,一般还用文字表示。

· 1.作价办法

·(1)固定价格

· 这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作价办法。按照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它具有明确,具体,肯定和便于核算的特点。如果所交易的商品价格波动不定,商品市场变动频繁,则不适用固定价格。

·(2)非固定价格

· 暂定价格

· 即在合同中先订立一个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和初步付款的依据,待双方确定最后价格后再进行最后清算。

· 暂不作价

·在合同中只规定作价方式和作价时间,具体价格留到以后商谈时再定。

· 有时也可采用部分固定价格,部分非固定价格的作法,或是分批作价的办法,交货期近的价格在订约时固定下来,余下部分在交货前一定期限内再作价。

· 2.佣金与折扣

·佣金(commission)

·佣金是代理人或经纪人(中间商)为委托人进行交易而收取的报酬。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表现为出口商付给销售代理人、进口商付给购买代理人的酬金。因此,它适用于与中间商所签订的合同含佣价。

·佣金分为明佣和暗佣两种。明佣是指佣金在价格条件中标明或在附注中表示出佣金率。暗佣是指双方在洽谈交易时,对佣金的给予已达成协议,但却约定不在合同中表示出来。这种情况下的价格条款中,佣金由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另付。

·关于计算佣金的公式如下:

·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 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1-佣金率)

·折扣(discount)

·折扣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减让,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优惠。折扣通常在规定价格条款中,用文字明确表示出来。例如:每公吨1000美元CIF纽约包括3%折扣(US$ 1000 per M/T CIF New York including 3% discount)。

·折实价=原价×(1-折扣率)


北京时间 20:33:16. 发表新主题    回复主题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快速回复主题
标题: (可选)
表情符号:(说明 笑 抿嘴笑 微笑 鼓掌 好 赞同 得意 酷 哭 大哭 脸红 龇牙咧嘴 拳头 难过 吻一个 色迷迷 猪头 来火 一头撞死 ⊙╊⊙b汗 迷惑
晕倒 羞羞 吐 献花 心跳 握手 财富 咖啡 送礼 电话 发邮件 阳光明媚 胜利 抱拳 OK
选项:
自动分析URL地址
邮件回复通知
显示签名


快速回复
笑 抿嘴笑 微笑 鼓掌 好 赞同 得意 酷 哭 大哭 脸红 龇牙咧嘴 拳头 难过 吻一个 色迷迷 猪头 来火 一头撞死 ⊙╊⊙b汗 迷惑
晕倒 羞羞 吐 献花 心跳 握手 财富 咖啡 送礼 电话 发邮件 阳光明媚 胜利 抱拳 OK


  显示可打印版本 | 将本页发送给朋友 | 订阅该主题
给此主题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