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4)
银行卡的分类(★★★)
(一)银行卡的分类
1.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信用卡和借记卡。
(1)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先消费、后还款,准贷记卡是先存备用金,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可透支。
(2)借记卡的主要功能包括消费、存取款、转账、代收付、外汇买卖、投资理财、网上支付等,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3)联名(认同)卡,是商业银行与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卡附属产品,其所依附的银行卡品种必须是经批准的品种,并应当遵守相应品种的业务章程或管理办法。
卡片种类 | 能否透支 | 是否计息 | |
信用卡 | 贷记卡 | 先透支,后还款 | 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2017年调整) |
准贷记卡 | 先存入备用金,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可以透支 |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 |
借记卡 | 转账卡(含储蓄卡) | 不得透支使用 | |
专用卡 | 不得透支使用 | ||
储值卡 | 不得透支使用 | 不计息 |
2.按币种不同分:人民币卡和外币卡。
3.按发行对象不同分:单位卡(商务卡)和个人卡。
4.按信息载体不同分:磁条卡、芯片(IC)卡。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银行卡分类中,以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划分的是( )。
A.人民币卡和外币卡
B.单位卡和个人卡
C.信用卡和借记卡
D.磁条卡和芯片卡
【答案】C
【解析】(1)选项A:按币种不同分类;(2)选项B:按发行对象不同分类;(3)选项D:按信息载体不同分类。
(二)信用卡的具体规定
1.信用卡的申领条件
(1)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
(2)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在本地P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申请单位银行卡的凭据是( )。
A.法人授权委托书
B.营业执照
C.资信证明
D.开户许可证
【答案】D
【解析】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2.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2017年重大调整)
(1)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
【解释1】现金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
【解释2】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解释3】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
(2)交易限额
①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
②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
③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
种类 | 限额 | 其他 | |
现金提取 | ATM | 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 | |
柜面 | 协议约定 | ||
现金转账 | 各渠道 | 协议约定 | |
现金充值 | 各渠道 | 协议约定 | 发卡机构可以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 |
④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3.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2017年重大调整)
(1)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2者享受其一),银行记账日到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照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2)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提示】贷记卡持卡人透支消费方可享受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待遇;准贷记卡透支、贷记卡持卡人透支取现不享受上述待遇。
4.透支利率(2017年重大调整)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5.发卡机构的提示义务(2017年新增)
(1)发卡机构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标准和计结息方式、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以及向持卡人收取违约金的详细情形和收取标准等与持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其中,对于信用卡利率标准,应注明日利率和年利率。
(2)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的,应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权在新利率标准生效之前选择销户,并按照已签订的协议偿还相关款项。
6.违约金和服务费用(2017年重大调整)
(1)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2)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3)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银行卡的其他规定(★)
(一)交易限额
1.发卡银行应当对借记卡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2.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二)发卡银行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的途径
1.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
2.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
3.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卡银行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的途径有( )。
A.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
B.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
C.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D.冻结持卡人银行账户
【答案】ABC
【解析】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1)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2)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3)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三)银行卡清算市场
1.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后开展业务。
2.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卡清算机构。
(四)银行卡收单业务
1.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处刷卡消费,银行将持卡人刷卡消费的资金在规定周期内结算给商户,并从中扣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2.银行卡收单机构
(1)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3)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2017初级职称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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