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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社会保险法律制度(40)


  经济法基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例题1·多选题】2008年张某初次就业到甲公司工作。2015年初,张某患重病向公司申请病休。关于张某享受医疗期待遇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

  A.医疗期内,甲公司应按照张某病休前的工资待遇向其支付病假工资

  B.张某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医疗期

  C.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包括在医疗期内

  D.医疗期内,甲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BD

  【解析】(1)选项A: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VS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选项B:张某的实际工作年限小于10年,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为5年以上,其医疗期为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选项C: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医疗期内(VS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4)选项D: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职工周某的月工资为68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30%。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存储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6800×6%×30%=122.4(元)

  B.6800×2%+6800×6%×30%=258.4(元)

  C.6800×2%=136(元)

  D.6800×2%+6800×6%=544(元)

  【答案】B

  【解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1)个人缴费部分(6800×2%);(2)用人单位缴费的划入部分(6800×6%×30%);(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例题3·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待遇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3年)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期间为3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医疗期期间为6个月

  C.医疗期内遇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

  D.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选项C:医疗期内遇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享受医疗期待遇。(3)选项D: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小结】

初级会计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

  所受伤害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受伤害与工作仅有间接关系的,视同工伤;

  所受伤害纯属自找的,不认定为工伤。

  4.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内容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③康复性治疗费;

  ④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3)停工留薪期

  【解释】医疗期VS停工留薪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①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链接】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⑤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条件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

  (2)内容

  ①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③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等级

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领取内容

1~4级

×

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5~6级

本人提出:√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负担)

本人未提出:×

(1)能适当工作:工资

(2)难以安排工作:伤残津贴(用人单位负担)

7~10级

劳动合同期满:√

本人提出:√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负担)

其他情形:×

正常工作、正常领取工资

  4.工亡待遇

  (1)条件及内容

  ①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

  ②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标准

  ①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四)其他特别规定

  1.工伤保险费用支付途径

  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2)5~6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题1·判断题】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2016年)

  【答案】×

  【解析】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例题2·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  )。(2015年)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国有企业

  C.会计师事务所

  D.律师事务所

  【答案】ABCD

  【例题3·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出现伤亡的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是(  )。(2015年)

  A.在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B.因本人故意犯罪导致在工作中伤亡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72小时后死亡的

  D.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答案】D

  【解析】(1)选项A: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选项B:职工因故意犯罪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3)选项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4)选项D: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例题4·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出现的下列伤亡中,视同工伤的有(  )。(2015年)

  A.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C.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D.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答案】BD

  【解析】选项AC:应当认定为工伤。

  【例题5·判断题】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但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5年)

  【答案】×

  【解析】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例题6·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遗属待遇。下列各项中,属于该待遇的有(  )。(2014年)

  A.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B.供养亲属抚恤金

  C.遗属慰问金

  D.丧葬补助金

  【答案】ABD

  【解析】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遗属待遇)。

  【例题7·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14年)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答案】D

  【解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小结】

初级会计

  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1)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3%降至2%。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2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2017年调整)

  (2)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因用人单位过错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失业登记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5.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1)基本规定

用人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

满1年不足5年(1年≤Y<5年)

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12个月

满5年不足10年(5年≤Y<10年)

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18个月

10年以上(Y≥10年)

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24个月

  【案例】

  2015年1月1日,王某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此后,王某一直未找到新的工作,遂于2015年6月1日办理了失业登记。假定王某及其用人单位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为5年:

  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计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6.失业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死亡补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例题1·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6年)

  A.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有权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B.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C.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案】C

  【解析】选项C: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例题2·单选题】吴某因劳动合同终止而失业。已知吴某工作年限已满6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已满4年,且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吴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  )。(2016年)

  A.12个月

  B.24个月

  C.6个月

  D.18个月

  【答案】A

  【解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用人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与“本人工作年限”无关。

  【例题3·多选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016年)

  A.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B.重新就业

  C.应征服兵役

  D.移居境外

  【答案】ABCD

  【例题4·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

  A.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的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C.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D.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选项B: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而非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例题5·判断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013年)

  【答案】√

  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1)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目前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2017年新增)

  (3)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提示】职工个人不缴费的险种:(1)工伤保险;(2)生育保险。

  2.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

  ①生育的医疗费用;

  ②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4)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5)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例题·多选题】女职工张某所在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则张某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2014年)

  A.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B.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C.生育津贴

  D.生育医疗费用

  【答案】CD

  【解析】如果张某是男职工,其配偶又未就业,则其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此时本题应为单选题,应选项为D。

  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机制总述(★★★)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题目给定比例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题目给定比例(一般为6%)

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月储存额=单位缴费数额×题目给定的强制划入比例(一般为30%)+本人工资×题目给定比例(一般为2%)

工伤保险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题目给定的缴费率

×

失业保险

本单位工资总额×题目给定的单位缴费率

本人工资×(题目给定的总费率-题目给定的单位缴费率)=本人工资×题目给定的个人缴费率

生育保险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题目给定的比例

×

  【案例】

  甲公司职工郑某月工资5000元,已知该企业适用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6%、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1%、工伤保险费率为0.8%、生育保险费率为0.5%。

  (1)应由郑某个人负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养老保险费5000×8%=400(元);

  医疗保险费5000×2%=100(元);

  失业保险费5000×(1.5%-1%)=25(元);

  共缴社会保险费400+100+25=525(元),或者5000×(8%+2%+0.5%)=525(元)。

  (2)单位应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5000×20%=1000(元);

  医疗保险费5000×6%=300(元);

  失业保险费5000×1%=50(元);

  工伤保险费5000×0.8%=40(元);

  生育保险费5000×0.5%=25(元);

  共缴社会保险费1000+300+50+40+25=1415(元),或者5000×(20%+6%+1%+0.8%+0.5%)=1415(元)。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  )。(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

  A.生育保险

  B.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C.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D.工伤保险

  【答案】AD

  【解析】(1)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选项B)、基本医疗保险(选项C)和失业保险;(2)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

  (一)社会保险登记

  1.“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新增)

  (1)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解释】“五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一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证管理。

  2.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1.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权利义务

  1.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4)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

  1.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3.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4.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1)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2)不得用于违规用途:

  ①不得违规投资运营;

  ②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

  ③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④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5.社会保障基金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例题1·单选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016年)

  A.15

  B.10

  C.30

  D.60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

  A.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B.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C.发生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缓缴或者减免缴纳

  D.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

  【答案】ABCD

  【例题3·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3年)

  A.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B.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C.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D.可以用于支付社会保险机构的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违规用途(例如,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

  单元小结

初级会计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2017初级会计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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