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人教处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
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组织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5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积极给予补报。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出版单位以及省直属出版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四)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请按照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五)10月6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发行与培训事宜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各市可统一组织向凤凰国际书城(南京市湖南路1号)联系订购(征订单样式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也可在组织报名时将具体征订方式告知报考者以方便其自行订购。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征订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
201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征 订 单
请购书单位(个人)认真填写“回执”,回执和书款请寄:
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国际书城 客服部谢丽利 收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电话:(025)83657000 83657111 83657003
传 真:(025)83657036 83657048
联 系 人:谢丽利(13770662316)、杨蔚(13951933894)
注:请各单位和个人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订,先到款后发书,逾期不保证订数。读者可选择(1)邮局寄送,需加收图书总金额30%邮费(安全可靠);(2)民营快递寄送,需加收图书总金额40%的邮费(省外邮费为50%)(风险自负)。(3)不使用任何卡券及相关优惠活动。
因出版社图书还在出版中,故价格及书目以最终出版图书为准,多退少补。
此回执复印有效
回 执
版 别 | 书 名 | 估 价 | 订 数 |
崇文书局 |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 35元 | |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 32元 | |
上海辞书出版社 |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 28元 | |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 38元 | |
著作权案例评析 | 26元 | |
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初、中级合用) | 22元 |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中级合用,试题不同) | 42元 | |
|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中级合用,试题不同)增补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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