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为酒店业带来了哪些机遇与挑战
自2011年国务院“营改增”试点方案下发至今,先后有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和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纳入“营改增”队伍,目前仅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几大领域未被纳入“营改增”“版图”。此四大行业“营改增”推进依然困难重重。成为“营改增”最难啃的几块骨头。
2015年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营改增”是最伤脑筋的一个问题。就能看出点端倪。依照时间表2015年年底前将全面完成“营改增”,而最近中央层面关于“营改增” 的态度似乎更加谨慎,9月正式的税改方案仍未出台。种种迹象表明最后四大行业“营改增”的步伐或放缓,至少延期是必然的了。
而酒店人最为关心的酒店业恰恰在属于四大行业中的生活服务业,因此目前全国酒店及餐饮业尚未全面实施“营改增”。
酒店业“营改增”延期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们姑且不论。但作为酒店经营者与业主必须认清的是,酒店业的“营改增”必将实施,“营改增”对于酒店的经营到底会有何种影响,我们真的了解“营改增”了吗?“营改增”带来的是机遇还是挑战?酒店业管理者与业主们准备好了吗?
本文就目前最新“营改增”方案(以官方最终发布为准)深入分析税改前后将会给酒店业税收负担带来何等的影响,“营改增”到底给酒店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并就税改将会给酒店实际操作层面带来的诸多现实问题及如何应对提出一些观点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酒店业“营改增”到底怎么改?“营改增”经历了4年之后曾经各种版本搞的业内人士也是云里雾里,直到今年6月现在已经基本敲定了,据业内人士透露房地产业、建筑业税率或为11%,金融业税率和生活服务业的一般征收税率或为6%.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率预计采取简易方式,按照6%的税率征收。对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将实行3%税率。从这个“营改增”方案看,相比以前5%的营业税税率,小微企业的负担将进一步减轻。而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虽然相比以前5%的营业税有所提高,但由于可以采取进项抵扣,税负不一定就会上升。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一般纳税人的酒店企业税负到底是上升还是下降呢?
关键是看酒店进项税金抵扣部分能否抵消增加的1%的税率,如果超出则税负下降,如果低于则相当于酒店多交税了(不考虑税金及附加)。
业内人士曾经算过税改前酒店业的综合税负8-9% (包含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通过以上计算如果依照现行“营改增”方案酒店税负有望降低到5%-6%,幅度还是非常大的。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振奋的税改举措,很大程度上给挣扎在盈亏边缘的酒店业与餐饮业减负了。我们通过计算可以基本得出,至少目前看来不可否认税改带给酒店业的实质性减负可以说是一个新机遇,将给代表现代服务业的酒店业及餐饮业打入一针强心剂,酒店管理者和业主们应该笑了。
如果之前我们看到的是“营改增”给酒店业带来的机遇,那么下面的篇幅我们要重点说说“营改增”给酒店业带来的挑战在哪些方面?
首先,仍就进项税抵扣问题我们做进一步讨论
我们要明白现在酒店很少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都是普通发票,税改后酒店一定会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就会将这部分税金反映在价格上,简单的说就是涨价,这个道理很简单。以上的计算并未考虑到这点。而这个因素又是很重要的。
此外酒店业与实行传统增值税的制造业有着巨大的区别,人力成本往往占公司营业成本的大头,通常会占20%~35% 之间。“即使服务外包也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外包服务商的人力成本也不能抵扣,仍然会向下游转嫁。”目前从已经纳入“营改增”的7类现代服务业来看,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正面解决。从行业一般情况来看,酒店业不仅提供实物,也同时提供服务,其普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相对制造业并不多。“许多维保费用、技术服务费用、集团管理费通常无法做进项税抵扣。实物采购环节才是有机会进行进项税抵扣的,而据粗略统计其中真正能抵扣的仅占三成左右。”
就客房收入来说,其主要成本费用支出并不多,最大的是人工成本,客用品采购只占客房收入的2-3%,即便将相关采购及客房整修改造算上也不会超过10%.那么进项税抵扣将会变得微乎其微,而大部分酒店最赚钱的通常就是客房,客房的GOP率一般能达到80%以上,而餐饮通常毛利不高只占10%~30%,很多酒店餐饮部长期徘徊在盈亏点附近,这就是许多酒店以客房带动餐饮,进而平衡整个酒店盈亏的盈利模式。这样看来占收入与GOP贡献大头的客房部分无法从此次税改中得益将会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公寓式酒店及全套房酒店主要以销售客房为主,餐饮为辅的经营模式将很难在这次税改中受益。
概括的说对服务业进行“”营改增“”不仅仅是税率的问题,还包括进项抵扣的重新梳理,按照现在的税制,与增值税大户的传统制造业相比服务业就没什么好抵扣的了。
其次,酒店供应商必将面临大洗牌
还是由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的特征所决定了,酒店为了获得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必将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样会导致两个问题的产生。
第一,许多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不得不选择退出。由于酒店采购品类较多,为了满足品牌标准与客户的需求,需要从不同的供应商处采购,尤其是开业年限较长的酒店,供应商达到上百家并不稀奇。许多供应商并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尤其近些年兴起的网购风潮,一定层度上也成为了酒店采购不可或缺的部分,淘宝网购不要说是增值税发票,就连普通发票都很难获得。但由于网购的透明安全,酒店获得了底价质优的商品。在税改后,也许这部分供应商将很难再与酒店合作了。
第二,将会有一批大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品牌供应商取代之前的小供应商, 但是不要忘了相对这些大供应商,酒店的议价能力会进一步削弱。再加上增值税是价外税,供应商必将税负转嫁给酒店,直接导致采购价格上升,对酒店并非利好。
酒店必须在价格与进项税抵扣获得的抵税效应上做出抉择,因此目前很难判断酒店与供应商最终谁会在这次税改中真正得利。 而酒店供应商的大洗牌将会如期上演。
再次,酒店集团管理费如何计算?
大部分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按照基本管理费与奖励管理费两部分,由于奖励管理费的计算依据是GOP因此与收入无关。“营改增”以前基本管理费通常的计算方式是按总收入的一定的比例收取,“营改增”之后总收入将会分为收入与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两部分,实际上这部分增值税在以前就是收入的一部分,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同是流转税,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必须从收入中剥离,那么管理合同约定的计算基本管理费的依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呢?
很简单管理公司一定是按含税收入收取管理费,而业主一定会依照不含税收入计提管理费。有人要说看管理合同,其实不是每个管理公司的管理合同都能写的如此之细,另外签管理合同的时候也没考虑到会“营改增”呀。管理公司与业主博弈的另一场好戏即将上场。
以上只是本人就“营改增”将会给酒店业带来的一些问题与机遇做一个简单的阐述与分析。就众多的酒店管理者业主都很关注“营改增”,确切的说他们最关注的还是税率,实际上税率高低变化仅仅是“营改增”中企业关注的问题之一,更多问题在于“营改增”后诸多细节操作问题,这些细节甚至会带来企业营业模式的改变。
在实施“营改增”的最后阶段,给我们酒店人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不管是酒店管理者还是酒店业主,还是供应商、旅行社等等酒店业上下游行业,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包括我们这些酒店从业人员,如何在这一轮税改中平稳度过,化不利为有利为企业和股东创造利益,是摆在每一位酒店人面前的一个新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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