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冰雹受损企业损失可所得税前抵扣
“十六条”措施中,其中一条规定:企业财产损失,在按规定减除保险赔款后,可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灾害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仍可抵扣(增值税)。除此之外,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也可以进行相应减免。
据悉,今天,和灾后重建有关的东莞市政府部门还将根据《通知》的分工各自出台操作指引与工作方案,并抓紧落实。
支持灾后重建措施(部分)
1.受损农房可异地重建因灾损毁的农房,可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所在镇国土、规划部门批准,实施原地拆建;因安全或规划原因无法原地拆建的,可经所在镇批准后按程序实施异地重建。
2.损毁车辆退还车船税
已缴纳了本年度车船税的车辆和船只因灾害报废或损毁的,可以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本月之后的车船税。
3.加快报销医药费用
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死伤群众,加快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付,减轻受灾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4.为受灾企业争取租金优惠
动员受灾企业所在村社区或有关厂房、土地的业主,以免租、减租、延迟付租等方式,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受灾企业承担的镇级、村(社区)其他收费也要进行减免。5.提供一对一司法协助
向受灾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与协助,在事项公证、合同变更、债务清偿、劳动仲裁、民事诉讼、执行赔偿等方面提供及时、细致、专业的指导和服务,协助受灾企业理顺各方面关系,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使企业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抓好重建复产。
6.保险理赔开通绿色通道
保险公司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启动应急工作,优化流程,特事特办,启动工伤理赔报销支付程序,及时联系投保企业和群众,迅速前往现场核灾定损,办理理赔,迅速拨付,并根据实际需要为受灾企业办理预付赔款,减轻企业的支付压力。
7.捐款、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向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用于抗击冰雹灾害发生的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的金额没有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也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受灾人群的抚恤金、救济金,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8.重点扶持农业农户农房和困难群众
重点针对农业、农户、农房和困难群众等给予财政扶持,积极向省政府申请相关救灾、抚恤资金。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者参与救灾、救济,重点对企业死伤员工、校舍损毁学校、农房损毁群众、绝收失收农户给予帮扶,支持企业、学校、村社区、农户和受伤群众复工、复课、复耕和安置、康复。
9.税款可延期三个月缴纳
因灾造成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企业因不可抗力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三个月缴纳税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