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4日(周日)。
2010年度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在我市设立考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二、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科目仍设《高级统计实务》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但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者,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四、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并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6月4日15:30-6月23日16:00。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于6月24日-25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缴费(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资格审核期间联系电话:0516-85798407。
新考生现场确认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 (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得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网上下载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
报考人员要学习和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3号部令)。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是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经网上报名之后,携带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于6月24-25日到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进行现场缴费(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1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用书可在市统计局征订,联系人:张永强,联系电话:83733061。
六、成绩查询
12月底前,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的规定,2010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考试每人收取考试费120元(每人每科60元,共2科)收取报名考试费。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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