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资讯 >

解读会计资格考试政策之六:三个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


新的《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会计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资格证书”。 也就是说,新办法明确规定了“会计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新的《会计资格管理办法》强调的“一次性通过”,是指申请人应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在同一考试周期中全部通过,单科合格成绩不滚动计算。

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政策,严格要求各考试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

编辑推荐:

解读会计资格考试政策变化之一:统一使用全国题库

解读会计资格考试政策变化之二:考试题型全国统一

解读会计资格考试政策变化之三:考试次数一年两次或多次

解读会计资格考试政策变化之四:实行三科(或两科)连考

解读会计资格考试政策变化之五:免考规定彻底取消

銆€

銆€

銆愬厤璐e0鏄庡拰鐗堟潈璇存槑銆�
鏈珯閮ㄥ垎淇℃伅鏉ユ簮浜庝簰鑱旂綉锛�瀵硅浆杞界殑淇℃伅鎴戜滑鍔涙眰鏍囨槑淇℃伅鐨勫嚭澶勶紝鎴戜滑灏婇噸浣滆€呯殑鐗堟潈钁椾綔鏉冿紝瀵规垜浠浆杞界殑淇℃伅濡傛湁寮傝鎴栨湁渚垫潈鎴栬繚娉曚俊鎭鍙婃椂鑱旂郴鎴戜滑锛屾湰绔欎細绔嬪嵆鍒犻櫎锛�瀵瑰師鍒涘唴瀹规垜浠効鎰忔敮浠橀€傚綋鐨勭ǹ閰紝鑱旂郴鏂瑰紡锛氶偖浠�:webmaster@jscj.com銆€鐢佃瘽锛�4008816886
更新时间2022-09-16 10:06:56【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娣诲姞瀹㈡湇寰俊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