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7月14日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7月14日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应考考生:
现将我市7月14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
二、报名条件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沈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执行属地化管理,属地化管理具体要求:
(1)沈阳户口的应考人员,需提供住址为沈阳市的身份证原件。
(2)在沈阳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3)在沈阳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养老保险清单。
3.现场报名采用实名制缴费,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缴费。
4.报考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之内,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5.有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的,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2011年7月1日起辽宁省和沈阳市颁发的珠算等级证书可以在沈阳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6.收费标准:每科50元。
7.申请人在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接受考试资格核查,并交纳报名费。
8.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9.请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需要考生自备U盘提供电子档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二寸大小。
10.因违反《会计法》,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要件
(一)办理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先报先得,额满为止。(每场考试座位100人)
(二)办理要件和地点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缴费后即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2011年7月11日
相关文章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2011-12-07 14:12:00) |
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还需要再考会计电算化的证书 (2011-12-07 12:52:49) |
上海市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时限 (2011-12-07 12:50:45)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档案号码”是什么 (2011-12-07 12:49:24) |
上海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的资料 (2011-12-07 12:46:47) |
广东省中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事项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2011-12-07 12:13:36) |
半年以上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的管理 (2011-12-07 12:12:23) |
广东省中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事项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变更 (2011-12-07 12:12:16) |
广东省中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事项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 (2011-12-07 12:10:28) |
广东省中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事项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2011-12-07 12:0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