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宜兴警方经过5个月,跨越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调查取证,成功侦破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宜兴某环保设备公司法人代表刘某等为首的20名涉案成员全部落网。该犯罪团伙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008亿、骗取国家税款近1700万元。
去年11月初,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国税部门转来的线索:宜兴某机械制造公司使用的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虚开的嫌疑(票面总金额29万元,税额6万元)。针对这一线索,宜兴公安立刻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发现系该公司会计崔某委托刘某、梁某在连云港、苏州、常熟等地虚开发票,但刘某、梁某并没有从中收取好处。
按常理,此案案值不大,犯罪事实基本查清,便可告一段落。可就在公安机关对发票的来龙去脉展开进一步调查之时,警方发现刘某担任法人代表的某环保设备公司,主动到国税部门补交了40多万税款。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警觉,侦查人员随后针对刘某的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来源和流向逐一查证,发现2010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间,刘某以支付6%开票费的方式,先后向他人购买了8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公司税款计1423万余元,税额206.8余万元。
为鉴定这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真伪,宜兴经侦民警先后赴上海、深圳等地海关调查取证,最终查实均系伪造。当办案民警将相关证据摆在刘某面前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事实,并由此牵出了一个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
宜兴警方经过历时5个多月跨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的侦查工作,现已查明,由刘某、梁某等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为江苏宜兴、浙江等地的23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120余份,总金额1.008余亿元,税额近1700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先后在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和货物资金往来的情况下,以开票金额7%-8%提成的方式,为宜兴、浙江10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00余份,涉案总金额2338.6万余元,税额339.6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梁某涉嫌虚开发票80余份,涉案总金额749.8万余元,税额108.8万余元。
截至目前,刘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移送检察机关作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