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涉及注税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有望出台
12月1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称中税协)秘书处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联席会,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会签稿)、《税收征管法》以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的修订、发布工作进行了研究。
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双方经过协商后一致认为,注税行业的“十二五”规划,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66次和2011年第26次局领导专题会议对行业发展具体建议的指示,修改相应表述,并与有关司局沟通,力争今年年底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
会上,中税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今年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会议关于“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行业发展的领导责任,与各项税收工作统筹安排,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中税协目前已从“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行业发展”角度,起草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待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发布。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订中“税务代理人”的表述问题,会议也进行了研究。中税协通报了近期协助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修订《税收征管法》“税务代理人”条款的进展,拟定的新条款将明确提出“税务代理人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后,可以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并加入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与征管科技司沟通协商,争取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涉及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及立法基础等问题。
此外,关于明确将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统称为税务师事务所的文件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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